解放军药学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为国家级药学学术性一类期刊,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主管,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主办、出版,《解放军药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报道我国和军队各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作者的研究论文和科研成果;介绍有普遍或特殊代表意义的工作经验,对学科发展和专业研究有导向和指导意义。本刊已被国家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等多家大型数据库列为期刊源期刊,被《中国药学文摘》、《中文科技资料目录,中草药》列为核心期刊,并荣获首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奖。

        

天津医药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7 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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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医药杂志论文应包括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工作单位(中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参考文献。基金项目或科技攻关项目请注明项目种类及编号。

2.天津医药杂志计量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1993)的有关标准。如医院检验报告的计量单位不符合上述标准时,必须经过准确换算使之符合。

3.天津医药杂志文章段落著录格式文序层次按“1”、“1.1”、“1.1.1”示例格式著录。

4.关键词一般5~8个。

5.参考文献的引用规则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已阅读过的原文,直接引用或翻译原文原句,不可只看摘要即引用或转引其他文章的后附参考文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进行著录,参考文献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后方能刊出。

6.单位和作者署名:(1)来稿须附单位介绍信。(2)作者为资料汇集和撰写全过程参与的工作者。(3)报道非现工作单位的资料,必须有资料拥有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并署名,或有该单位允许发表的正式证明信。(4)作者署名排序以初次来稿为基准,如第一作者有变化时,须有被改动作者的自愿声明和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